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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房价趋于稳定 备案制出台有待研究

扬子晚报   2010-01-15 10:53

省物价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孔祥平在昨日(14日)的发布会上露出口风:目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与去年相比已出现变化,房价总体趋于稳定,备案制是否有必要出台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去年下半年以来,南京房价涨势越来越猛,四季度时更是冲上史上高点,在此背景下,民众要求政府对房价进行干预的呼声越来越高。“三代人的积蓄买一套房”的现象普遍存在于许多城市家庭,“买房”对于更多人来说渐渐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随着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日渐明显,房地产市场内一些不规范的现象也愈演愈烈,一个月内单价就涨2000元已不是个别现象,而开发商重新变得牛气的同时,有些搭车乱收费也重出江湖。由于这些新现象都出现在政府下放房地产定价权之后,所以从去年六七月份开始,省物价局就开始研究措施准备对房地产价格进行必要的监管,这一措施当中最重要的就是“房价备案制”。

所谓“备案”就是保留开发商自主定价权的同时,要求其定价前和调价前必须到物价部门登个记,并且保持相应一段时间内不能再调整,从而使房价相对变得稳定,控制其变化的随意性,不能让开发商想涨就涨。

情况发生变化政策有调整

“2009年我省商品房价格的确有较大涨幅,去年我们也的确研究了包括房价备案制度在内的控制房价的措施,”对此孔祥平并不否认,但他随即向媒体透露,现在的政府调控方向又发生了变化,“11月以后,我省商品房价格在新价位上已经趋于稳定,11月、12月的实际成交均价都低于10月份,现在进入2010年1月,楼市更是出现了认购量下滑,涨势减缓的现象,因此,是否还有必要出台包括备案制在内的控制房价过快上涨的措施,我们认为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孔祥平还表示,省物价局将对全省房价走势给予密切关注,“作为政府主管部门,我们最不愿意看到的就是楼市的大涨与大跌,因此所有的控制措施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并不是打压房价。”

调控重点是增加保障房供应

虽然房价备案制度可能会“胎死腹中”,但是我省对楼市的调控并没有终止。“调控重点将放在增加土地供应,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上,”知情人士表示,目前省政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措施的实施细则已基本定稿,具体方案将于近期公布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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