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付房租仅3人办成 主要因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
扬州网讯 4月1日,《扬州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实施办法(试行)》实行。记者昨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截至4月6日,已有26人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和物业管理费。其中,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的23人,共计支取公积金25274元;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3人,共计支取公积金9830元。
现场目击
成功提取只需几
4月9日,在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一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管理费的市民正在办理手续。
只见他拿出准备好的“房屋权属证书”和“物业管理收费票据”,交给了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经审查后,对其原件进行了复印,然后告知他可去缴存银行提取相关费用。记者计算了一下,前后不过几。
“一般市民只要把相关资料准备齐全了,且资料属实,我们就可让他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
“双享”人
帮姐姐缴房租物业费
记者在系统里看到,一名叫做祁峰的市民于4月1日个提取了230元公积金支付房租。
“我是为姐姐提取的。”经联系,祁峰告诉记者,他姐姐祁燕是残疾人,靠低保生活,2010年申请到了56平方米的廉租房,月租金39.6元。他不仅给姐姐提取了廉租房半年的租金230元,还有姐姐一年所需的物业费300元。“目前像祁峰的姐姐这样同时享受这两项政策的,还是人。”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说。
【热点解答】
为何提付房租的少?
大多租赁合同不合格
自4月1日以来,前来办理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较多,但成功提取的只有3例。“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是半年一次,目前提取金额在4800元。”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人员说。
“其实,前来咨询使用公积金支付房租的市民很多。”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说。为何只有3人提取成功?主要是大多数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不合格。“通过市场租赁的住房,要提供‘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该人员表示,目前有许多申请人提供的住房租赁合同没经过备案。
为何租房人不备案?
有些房子无房产证
“许多租房人愿意去备案,但往往在备案过程中,有些房子没房产证,无法实现备案登记。”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见习记者何晶
【相关】
需准备哪些资料?
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应出具个人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同时提取配偶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和公积金卡;提取父母、子女公积金的,应提供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和住房公积金卡。下列提取,还应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支付房租费用
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承租公共租赁房的,应提供由住房保障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和经当地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
■支付物业管理费用
房屋权属证书(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应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和购房fa票);物业管理收费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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