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问: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是多少?
答: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和修房的支出。拆迁后购买住房的,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扣除拆迁补偿款后实际发生的购房支出。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配偶及其家庭直系亲属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贷款本息。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合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实际发生的房租支出。
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三)、(四)、(六)项规定的,应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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