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知识 > 正文

扬州:关于恢复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房天下  2012-11-21 20:20

[摘要] 扬州:关于恢复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关于恢复执行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

为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和住房金融作用,帮助缴存职工解决住房困难,减轻利息负担,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率和运用率,经中心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09年11月25日出台的《关于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临时紧缩措施的通知》(扬金管〔2009〕97号)作适当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恢复执行的项目

(一)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二)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小公寓”贷款;

(四)“又提又贷”项目。

二、具体执行时间

(一)异地贷款和小公寓贷款从2010年8月1日起恢复执行。

(二)2009年12月31日(以借款合同日期为准,下同)前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0年8月1日起恢复执行。2010年1月1日后办理的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又提又贷”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它

商业性住房贷款置换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保证方式、账户余额等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借款人以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现申请办理置换业务的,执行二次房贷政策规定。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扬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