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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住房保障申请门槛放宽 受理申请延至7月31日

扬州网-扬州晚报  2013-04-09 08:50

[摘要] 8日下午,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专题宣传培训会召开,发布了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本报特邀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对细则做了解读。

扬州住房保障申请门槛放宽 受理申请延至7月31日

扬州网讯 8日下午,市区住房保障政策专题宣传培训会召开,发布了2013年度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本报特邀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对细则做了解读。

【六大变化】

关键词 放宽收入

人均月收入低于千元可申请廉租房

今年对住房保障家庭申请的门槛进一步降低,在申请住房保障的人均月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市区常住户口三个条件中,主要是将人均月收入分别进行了调整,廉租住房保障从850元提高至1000元,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从1150元提高至1300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从1600元提高至1800元。

廉租房、公租房和经济适用房在人均住房面积、市区常住户口的条件上与之前一样。

关键词 增加房源

廉租房公租房增加市场收储房源

今年,扬州市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试点工作,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保障形式在以往政府提供房源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收储的房源。今年政府提供的房源:计划配租廉租住房100套,房源安排在杉湾花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房源600套,地点在佳家花园,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以内。

为何要增加市场收储房源?高万国解释,多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实物房源筹集采用集中建设方式,但在实行中往往发现一些中低收入家庭在享受保障房待遇的同时,却遇到一些不便因素。因为保障性住房的地点是固定的,但一些享受保障性住房的市民可能工作地点、孩子的学习地点离住房很远,所以就非常不方便。

所以,今年,我市增加了市场收储房源,我市相关部门对市场上一些愿意出租闲置房屋的产权人进行房源信息储备,相关部门与其签订协议,协商好租金,保障对象家庭就可根据各自的居住习惯、就业地点、上学地点等因素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的房屋,或者是选择承租由政府建设筹集的房源,或者选择租住市场收储的房源,如此一来,其生活将更为便利。

关键词 租补分离

廉租房月交房租10元/㎡再领9.25元/补贴

2013年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实行租补分离,由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向房屋管理部门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2013年度市场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10元/·月),同时可凭《扬州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赁补贴凭证》享受建筑面积9.25元/·月的租赁补贴。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由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向房屋管理部门按市场租金交纳房租(2013年度市场租金标准为建筑面积10元/·月),同时可凭《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凭证》享受建筑面积5元/·月的租赁补贴。

关键词 租赁补贴

无房满5年以上且符保障可申请

高万国表示,相比以前,2013年度申请廉租房、经适房的特殊情形确定增加了。

廉租房:已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现无房时间满5年以上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租赁补贴。其中连续2年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可申请实物配租。

经适房:已购买或享受过人均建筑面积超过18的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现无房时间满5年以上,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可申请租赁补贴。

关键词 补贴方式

买经适房由实物供应转为货币补贴

2013年度对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采取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方式实施保障。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继续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实施保障。

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中的实物供应,将转化为购房货币补贴,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2013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800户,经审核公示确认后发放货币补贴超过800户的家庭轮候至下一年度。

关键词 申请时间

住房保障受理申请延至7月31日

记者了解到,2013年度社区受理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31日。相比去年的6月30日,延后了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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