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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承租权"不到底价不成交"转租收益五五分成

扬州网-扬州晚报  2013-06-22 09:23

[摘要] 近日,老城区10处老宅公开竞拍承租权的消息,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21日,记者了解到,此次老宅承租权公开竞拍的《拍卖规则》《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都已经公开发布。关于市民近期对老宅承租权竞拍的相关疑问,记者也做了了解。

老宅承租权"不到底价不成交"转租五五分成

扬州网讯 近日,老城区10处老宅公开竞拍承租权的消息,引起广大市民的关注。21日,记者了解到,此次老宅承租权公开竞拍的《拍卖规则》《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房屋租赁合同》都已经公开发布。关于市民近期对老宅承租权竞拍的相关疑问,记者也做了了解。

本人无法到场咋办?

可委托他人,但需提交委托书等

记者了解到,本次拍卖会定于6月28日10时举行,有意向竞买的个人于6月26日16时前请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报名竞买登记手续。“若委托他人办理,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作人员表示,竞买人需在6月28日9时30分前凭有效身份证件及竞拍保证金收据,经填写登记表领取竞拍号牌入场,一个号牌只允许两人进场,领取的号牌只限竞买人本人使用,若他人举牌,将视同该领牌人的行为,拍卖会结束后自觉退牌。

工作人员表示,需要注意的是,竞买人进入拍卖现场即表示同意遵守和认可本《拍卖规则》和《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

拍卖采用何种方式?

有底价、增价拍,不到底价不成交

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本次拍卖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不到底价不成交,即先由拍卖师宣布起拍价和加价幅度后,竞买人相继举牌应价;竞买人也可自行加价,竞买人的加价幅度必须是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及其整倍数,“若竞买人的加价不是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及其整倍数,加价无效。”

该工作人员表示,竞买人须对自己在任何价位的应价负责,拍卖师有权视情况改变加价幅度,竞买人的应价经拍卖师重复三次无人再行加价后落槌表示成交,出价人即成为买受人,买受人须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

拍下后不满意咋办?

竞买后视为接受房屋一切现状

如果竞买人竞买下了房屋的承租权,但事后发现房屋并不满意怎么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到房屋所在地对房屋进行全面、准确地了解,房屋的完好程度及瑕疵以竞买人实际查勘的现状为准,“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竞买人接受房屋的一切现状,拍卖人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是否可以分期付款?

7月5日前需缴清所有成交款

工作人员介绍,扬州市直管公房管理处所拥有的10套公房承租权是此次拍卖的标的,竞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应在2013年7月5日前缴清所有成交款及,买受人竞拍保证金转为部分成交款及。买受人须在付清全部成交款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与产权人签订《房屋承租权转让合同》及《房屋租赁合同》,否则视同反悔。

“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应付给拍卖人‘落槌价’2.5%的。”该工作人员表示,未中拍的竞买人在拍卖会结束后次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凭竞拍保证金收据到拍卖公司退款(不计利息)。“在《拍卖规则》中,买受人一律不得反悔,若反悔,将视为自愿放弃保证金,同时,拍卖公司将按《拍卖法》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房屋装修有何规定?

不得改变结构,装修需报批

承租者在拿到房屋后,如果要进行房屋装修需要注意什么?直管公房管理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房屋现状为已修缮改造的,承租者在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结构,装修方案应符合古城保护的要求,并事先报直管公房管理处审批后方可实施,承租者保证在房屋交付后18个月内入住。

“房屋现状为未修缮的,承租者必须按古城保护的要求对房屋进行解危修缮,具体施工方案及装修方案须报直管公房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工作人员表示,承租者保证在房屋交付后两年内修缮装修完毕并入住。

老宅是否可以转租?

可以,转租五五分成

那么,承租者拥有房屋后,是不是可以转租?工作人员表示,经过直管公房管理处书面同意,承租者可将承租的公房转租,并签订直管公房管理处、承租者及第三方书面合同,转租直管公房管理处和承租者双方五五分成(转租指转租租金与承租者和直管公房管理处签订的合同约定租金之间的差额)。

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屋转租租金不得低于市场租金标准,如直管公房管理处认为承租者的转租租金低于市场租金的,直管公房管理处有权按市场评估租金参与转租分配。转租合同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承租者和直管公房管理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转租后承租者和直管公房管理处签订的合同规定的承租方权利和义务仍由承租者承担。公房的转借、合营、合租等行为视为转租行为。

遇到拆迁征收怎么办?

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

不少市民提出,如果遇到拆迁或征收的情况,之前承租者为房屋的所有投入就“打水漂”了?直管公房管理处相关人员解释,因拆迁(包括征收)或被有关部门鉴定为危房或法律、法规、政策或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等客观因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直管公房管理处有权解除合同,提前收回房屋,并不承担违约责任。拆迁(包括征收)的安置补偿事宜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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