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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中国民生发展报告:12%家庭拥有多套住房

财新网  2013-07-24 00:00

[摘要] 北京大学的一项全国家庭跟踪调查显示,在所覆盖的家庭样本中,78%的家庭拥有1套住房,12%左右的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10%的家庭不拥有产权房。

北京大学的一项家庭跟踪调查显示,在所覆盖的家庭样本中,78%的家庭拥有1套住房,12%左右的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10%的家庭不拥有产权房。

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近日发布《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3》(征求意见稿),其中的居民住房调查得出上述结果。

该中心根据14960户家庭追踪调查数据,统计了及五省市(辽宁、上海、河南、广东、甘肃)家庭拥有住房数量的分布情况,发现房价收入比与基尼系数呈正相关,基尼系数越高的省份,房价收入比越高。这说明,在收入越不平等的地区,家庭购房压力越大。从地区差异上看,人均GDP越高的省份,房价收入比越高;收入不平等程度越高的省份,房价收入比越高,拥有房产数量上的分化程度也越高。

上述五省市中,各省市家庭以拥有1套住房为主,拥有多套住房(2套及以上)比例的是上海(18.2%),的是甘肃(6.6%)。五省市中没有住房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是上海18.8%,辽宁12.7%,广东9.8%,河南5.4%和甘肃3.5%。

由此可见,上海家庭拥有房产数量上的分化程度在五省中,该地区没有房产和拥有多套房产的比例均,而甘肃家庭拥有房产的不平等程度,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套房产,没有房产和拥有多套房产的比例均很低。

报告显示,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住房数量均值差异显著,收入水平越高的家庭,平均拥有的住房数量越多。2012年房价收入比为6.3,上海市,为16.4;河南省和辽宁省高于水平。

根据业内估算,2011年房价收入比为7.4,上海为12.4,广东为9.6,辽宁为6.4,甘肃为5.6,河南为5.5。

由于房价的上涨幅度与收入增长的幅度不一致,各收入阶层收入增长的幅度不一致,不同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势必产生分化。

已有研究显示,高收入阶层购房支付能力较强,房价收入比偏低,低收入阶层的房价收入比偏高,2008年收入户房价收入比为23.68,收入户房价收入比为2.64;2011年中国有20%的低收入者房价收入比在20左右。

《中国民生发展报告2013》的主要作者为谢宇、张晓波、李建新、于学军、任强等。数据源自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实施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FamilyPanel Studies,简称CFPS)。这项调查覆盖中国25个省市区,涉及收入分配外、就业、教育、医疗健康、人口流动、住房及观念等多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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