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城建 > 正文

公办中职一至三年级免学费 高中择校费学费不可双收

扬州网-扬州日报  2013-08-20 08:33

[摘要] 19日,扬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3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秋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

19日,扬州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3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秋学期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

义务教育:公办交19元实践费

《通知》指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作业本,其中一年级、二年级每学期只要交纳15元的社会实践活动费,三至九年级每学期需要交纳19元的社会实践活动费。

而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费,则按民办学校原收费标准减去公办学校相应年级原学杂费标准收取,即小学1—2年级减收84元、3—6年级减收104元、初中减收150元。

高中:择校费、学费不可双收

公办普通高中按评估确认的星级收费,学校已收取择校生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根据文件,一星及以下普通高中各年级统一收费480元;二星普通高中各年级统一收费640元;三星及以上普通高中统一收费840元。

代收费(含教材、磁带、作业本费)按照年级不同而收费标准不同。今年高一年级代收费上调至450元,高三年级代收费下调至110元,高二年级仍为450元。住宿费各学校统一为100元,社会实践活动费统一为19元。

公办中职:一至三年级免学费

在《2013年秋学期中小学收费标准》中,公办中等职业教育一、二、三年级学生免收学费是亮点。今后,我市职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专业学校的学生,只要交纳19元的社会实践活动费即可,并不得收取体检费,学生体检费用在学校公用经费中支出。

代收费:校服不得贵于125元

教育部门强调,学校代收费必须遵循“据实收取、不得盈利”的原则。校服应遵循学生自愿购买的原则,春(秋)装费每套不得超过125元,夏装费每套不得超过70元。

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级可收取校服费。高一年级可收取军训服装费,军训服装采取租借的办法,按实际租金收取,每生收费不得超过30元/套。普通高中不得收取补课费、体检费。

推荐阅读>>>

公积金支出大幅增长 建议完善公积金存贷机制

金地酩悦扎根西区 "物业"荣献扬城

古运河畔15公里休闲健身长廊开建 力争9·26前建成

文昌路西延段开工 新城西区受热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扬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