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限价房申请政策调整 有效期内未购房资格将作废

北方网  2013-11-04 20:47

[摘要] 天津北方网讯:曾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但在有效期内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群众是不是很郁闷(因为不能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了)?别着急,明天起你就有机会再申请1次了。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天津北方网讯:曾取得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但在有效期内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群众是不是很郁闷(因为不能再购买限价商品住房了)?别着急,明天起你就有机会再申请1次了。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申请人在其《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有效期内未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其《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自动作废,作废超过1年后,申请人可再申请1次。但作为申请人或申请人配偶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累计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同时,此次政策调整还将具有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和蓟县非农业户籍人员社会保险缴纳的区属条件,由市内六区和环城四区放宽到全市,使更多实际工作在市内六区及环城四区的两区三县非农业户籍人员可通过购买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住房问题。

根据通知,符合条件的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可到户籍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提出限价商品住房申请,经区县房管局对申请家庭的户籍、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初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及区县民政局对申请家庭的收入、财产进行核查后,均符合条件的,纳入公示范围。对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区县房管局向申请人开具有效期为1年的《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购买资格证明》,凭该资格证明只能购买一套限价商品住房。对于已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的家庭,在退出享受的租房补贴后,方可申请限价商品住房;对于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也可以申请限价商品住房,但须在限价商品住房具备交付使用条件的两个月内,退出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

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市市区在售的限价商品住房项目主要有位于东丽区的华富家园,位于津南区的天房新景园,位于西青区的渤海天易园、佳和雅庭、华城景苑以及位于北辰区的华城浩苑、美震瑞景时代和朝阳北部湾。群众关注度较高的舒畅嘉园限价商品房项目也将于近期上市销售。(记者姚华)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扬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