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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梦断 小产权房何去何从?

房天下 记者观察  2013-11-26 00:00

[摘要] 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

编者按:一直以来,在房地产领域,“小产权房”一直是个值得争议的话题。那么什么是“小产权房”呢?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又叫“小产权房”。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

关于“小产权房”问题,前一阵子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波澜。在今年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的相关观点后,不少人认为这是给小产权房转正的信号,很多一线城市的小产权房也迎来了新一波的热炒。

可是11月22日,国土资源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亦发布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通知强调,坚决遏制在建、在售“小产权房”行为,建设、销售和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三中全会中给予市场憧憬的“小产权房将转正”的希望被浇灭了吗?有人还在期待。

可是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这是官方又一次明确强调“小产权房”不存在“转正”的可能性。很多人的希望之花在“两部”正式“出声”以后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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