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如今,伴随着社会“老龄化”,涉及中老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多。
如今,伴随着社会“老龄化”,涉及中老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多。
记者了解到,扬州警方将在双桥社区试点成立我市社区交巡警服务站,“服务站设立之后,居民不用跑太远,就可以在家门口处理违法、违章记录,此外,还将定期推出针对中老年人群的安全教育活动。”市交巡警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申捷介绍。
【统计数据】
中老年人交通事故占三成
申捷告诉记者,根据近年来的事故研判,涉及中老年人的道路交通事故越来越多。仅二大队的不完全统计,至少有30%的道路交通事故与该人群有关。
从事故案例来说,由于中老年人主要的出行方式为步行、电动车等,加上体质相对于年轻人来说较弱,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容易造成死亡、重伤等后果。由于容易出现违法、违章行为,事故后甚至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民警解析】
“高危动作”易致车毁人亡
中老年人常见的“高危动作”有哪些?记者请民警结合这些“高危动作”的案例为您一一解读。
闯红灯
案例:2012年1月,秦某驾驶非机动车行驶至扬子江南路与春江路交叉路口时,因闯红灯与一辆三轮汽车相撞当场死亡。
民警说法:令行禁止,是交通信号灯存在的意义。如不遵守,由于驾驶员来不及反应,极为容易导致事故。
乱闯道
案例:2013年6月,张某在文昌中路文昌大桥桥面上机动车道内步行时,与一辆轿车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张某因未实行分道通行,负事故次要责任。
民警说法:与机动车相比,行人、非机动车是典型的“皮包铁”,出了事故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员很容易遭受重伤甚至死亡。更需要值得注意的是,很多中老年人骑车往往带着孩子,更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横穿马路
案例:2013年6月,李某在百祥路上横穿马路,先被小型客车撞倒,后又被轿车再次撞击当场死亡。
民警说法:不少中老年人,将马路当成自家,横穿马路导致的事故屡见不鲜。
【误区解读】
违章引发事故,行人也要担责
“就目前中老年人的相关交通事故中不安全的因素还有驾驶车辆本身、行驶速度过快、安全意识淡薄等等。”警方介绍,如今城区中老年人驾驶的车辆多为电动二轮车、机电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这些车辆有一些本身防撞、操控等系数较低,有一些根本就上不了牌照。
“很多老人承担着接送孩子的任务,而载人时,对行驶的安全要求更高,部分老年人由于文化层次不高,对这方面不是很在意,也很容易导致事故。”而且,很多中老年人认为,人车相撞,车全责,人无责。这其实是误解。
申捷举了一个案例。“去年,在五台山大桥附近,一个夜晚散步的老人,由于没有走人行横道过马路,被骑车路过的一个男子撞倒,由于伤势较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事故责任认定中,虽然老人被撞身亡,但由于其违法行为的存在,也承担了次要的责任。“我们在处理事故时,肯定会考虑到双方的行为,而不可能完全偏袒行人,‘由于是老年人就可以不守交规更是错误的观点。”申捷说。(案例中人物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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