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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绿杨骑行卡)办理规定(试行)

扬州市民卡网站  2014-04-14 16:11

[摘要] 为规范办卡流程,完善办卡制度,特制定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绿杨骑行卡,以下简称“卡”)办理规定如下:

为规范办卡流程,完善办卡制度,特制定公共自行车租赁卡(绿杨骑行卡,以下简称“卡”)办理规定如下:

一、办卡、充值

本卡是由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发行的公共自行车租赁卡,该卡是在已发行的市民卡基础上加载租借公共自行车功能,因此,该卡可补换、可退卡,只对租借公共自行车的诚信保证金记名、挂失,市民卡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此卡除了能够租用公共自行车以外,还具有原市民卡乘公交、小额消费等功能。

租车者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人员往来大陆通行证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史可法路58号、鸿福家园32幢)、文昌(文昌中路283号)、文汇(文汇东路247号)、中燃(四望亭路450号)、扬州移动公司营业厅(文昌西路53号)、西站公交停车场营业厅以及有人值守的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站点办卡及充值,首次办卡350元,其中市民卡卡租金20元(应为24元,首次优惠4元),卡内充值30元,诚信保证金300元,卡保质期24个月,卡每月折扣租金1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二、补换卡、挂失

1、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可持卡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史可法路58号、鸿福家园32幢)、文昌营业厅(文昌中路283号)、扬州移动公司营业厅(文昌西路53号),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人员往来大陆通行证办理补换卡业务,经核实自行车使用情况及卡面情况后,原卡收回。7天后,持相关凭证到原补换卡登记点办理转值业务。

2、外地人持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可持卡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史可法路58号、鸿福家园32幢)、文昌营业厅(文昌中路283号)、扬州移动公司营业厅(文昌西路53号),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人员往来大陆通行证办理退款业务,经核实公共自行车使用情况及卡面情况后,原卡收回,可现场退还300元诚信保证金,10个工作日内,将卡余款打入持卡人账户或寄往指定地址;如违约,承担滞纳金10元/天。

3、卡不能正常使用时,如存在弯、折、裂、破、洞、磨损、凹凸、火烧、水浸等痕迹、或其他损坏的,或超过质保期(24个月)的,换卡时须支付工本费24元/张;质保期(24个月)内且卡面完好的,7天后持相关凭证到原补换卡登记点免费更换。

4、卡丢失时,持卡人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人员往来大陆通行证到市民卡服务中心(史可法路58号、鸿福家园32幢)、文昌营业厅(文昌中路283号)、扬州移动公司营业厅(文昌西路53号),经查实自行车使用完好后,办理解除租赁关系,将原租借公共自行车的诚信保证金转入新办卡或退还现金。

三、退卡

卡完好但不想再使用时,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台胞证、港澳人员往来大陆通行证到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各营业厅或公共自行车管理站点办理退卡业务,经核实证件、卡号及租用的自行车完好情况等相关信息,确认卡使用完好、清洁、无损时,即可办理退卡手续。退卡时,收取每张卡每月1元租金(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卡内余额及租借自行车的诚信保证金全额退还。

四、查询

持卡到市民卡服务中心或所属营业厅,以及各公共自行车站点控制箱均可查询卡内余额,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与客服中心96169、0514-87931995联系。

租赁公共自行车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批复,租赁公共自行车收费标准如下:

首次办理绿杨骑行卡需缴纳350元,其中市民卡卡租金20元(应为24元,首次优惠4元),卡内充值30元,诚信保证金300元,卡质保期24个月,卡每月折扣租金1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租赁公共自行车从刷卡时计时收费,1内免费;租用1以上,每收费1元;租用12以上,24以内收费封顶12元。超过24的,每天收费封顶18元。租车费用实行分段计算,从租车者的绿杨骑行卡中扣除。

绿杨骑行卡办理点:

市民卡服务中心(史可法路58号鸿福家园32幢)、市民卡公司文昌营业厅(文昌中路283号)、市民卡公司文汇营业厅(文汇东路247号)、市民卡公司中燃营业厅(四望亭路450号)、市民卡公司移动营业厅(文昌西路55号)、市民卡公司西站营业厅(西站公交停车场内)、市民卡服务中心(鸿福)、文昌(文昌中路283号)、文汇(文汇东路247号)、中燃(四望亭路450号)、扬州移动公司营业厅(文昌西路55号)、西站公交停车场营业厅以及市政府、翠园、文昌阁、东关古渡有人值守的管理站点。

客服电话:96169、87931995

扬州市公共自行车租赁须知(试行)

条 租车者应确保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安全运营,维护公共自行车租赁管理秩序,本着“随租随用,用后速还,诚信保证,限时免费,连租连免,通租通还,损坏赔偿,便民安全”的原则租用公共自行车。

第二条 公共自行车骑行范围为扬州市城区。

第三条 由扬州市民卡有限责任公司在扬州市民卡系统的基础上扩展公共自行车租用功能,发行用于公共自行车租赁的绿杨骑行卡。

第四条 公共自行车租车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满16周岁(含)以上,65周岁(含)以下,身体健康,能够熟练骑行自行车的自然人;

(二)为保证骑行人安全,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提供租赁服务:

1、患有心脑血管、精神类以及其他影响自行车骑行的疾病;

2、智障者、饮酒者;

3、怀孕的妇女。

如因上述情况租车骑行造成意外或产生后果的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租用公共自行车者,只需将绿杨骑行卡放在公共自行车锁止器刷卡区上直接刷卡,锁止器将发出语音“请不要拿走卡片”,稍候,锁止器解锁,语音提示“车锁密码XXXXXX,请取车”,即可取车,租车者须在30秒内将车推出,脱离锁止器,否则,将被重新锁止。公共自行车租用从租车者成功刷卡开始自动计时。

第六条 租车者在租车和使用前,应当熟悉扬州公共自行车各部件的使用功能,检查所租自行车各系统的安全性能,如发现有影响安全骑行的问题,请将所租自行车推入故障车辆锁止器,刷卡归还后,重新选择车辆租用。

第七条 租车者应树立“随租随用,用后速还”的租车理念,及时归还租用的公共自行车。还车时,只要将租用的公共自行车推入锁止器,随后锁止器将车锁定,并语音提示“请您还车刷卡”,此时将卡平放在读卡器位置,片刻后即语音提示“车已还好,谢谢”!即实现还车。

第八条 租车者在骑行时,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服从交警的指挥,不得将车骑入机动车道,不得乱停乱放、占用盲道停车。凡违法骑行造成的处罚和损失,由租车者承担。因租车者原因造成公共自行车损坏或遗失等,应及时凭绿杨骑行卡前往各有人值守管理站点或市民卡公司网点申请报损或报失,工作人员将按程序终止租车手续,结清租车资费,同时由租车者按《扬州租赁公共自行车损坏、遗失赔偿标准》作出赔偿。租车者在骑行中发生事故,应及时报公安部门处理。

第九条 如骑行中车辆发生故障,租车者应及时就近调换车辆,也可通过扬州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热线电话400-1085757寻求帮助。

第十条 租车者不得利用公共自行车从事违法活动,不得盗窃和非法占用公共自行车。

第十一条 遇冰雪、特殊天气和危及安全等情况,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中心可视情作出暂停服务的举措,并通过媒体提前广而告知,同时在站点控制箱显示暂停服务提示。

第十二条 凡违反租车规定,长时间占用(发生2次租用72以上未归还情况)公共自行车,该租车者及其所持有的绿杨骑行卡将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取消租用公共自行车资格。租车者租用公共自行车丢失后未报失的,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公司有权按规定追索赔偿。

第十三条 租车者对公共自行车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到位问题,可拨打客服热线96169或扬州公共自行车服务热线400?1085757反映或投诉。

第十四条 租车者在租车过程中遗失绿杨骑行卡,租车者应及时将所租用的公共自行车归还至有服务人员值守的管理站点,将车交服务人员后,由服务人员出具绿杨骑行卡遗失的相关凭证(用现金结清租车资费),同时,须于三天内凭办卡时的相关凭证和有效身份证件至市民卡公司网点(详见《扬州绿杨骑行卡办理规定》),办理结算及补卡手续。凡未按规定办理遗失补卡或结算手续的,诚信保证金责任由持卡人自负。

第十五条 公共自行车管理站点办卡退卡服务时间为(试行):4月份?11月份为:7∶00~20∶00;12月份?次年3月份为:8∶00?19∶00。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点实行24服务。因季节和客流变化,各管理站点办卡退卡服务时间可作相应调整,调整除通过媒体公布外,在对应的管理站点进行告示。

第十六条 租用公共自行车具体收费方法和收费金额,按照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执行。具体计费方法和收费标准为:租赁1内免费;租用1以上,每收费1元;租用12以上,24以内收费封顶12元。超过24的,每天收费封顶18元。卡内除去300元诚信保证金,余额不足2元(含2元)时,暂停租车服务。租车费用实行分段计算,从租车者的绿杨骑行卡中扣除。

第十七条 公共自行车租用者须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军官证、台胞证、港澳人员往来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实名办理绿杨骑行卡。绿杨骑行卡是在已发行的市民卡基础上加载租借公共自行车功能,因此,该卡可补换、可退卡,只对租借公共自行车的诚信保证金记名、挂失,市民卡电子钱包不记名、不挂失,卡保质期24个月,卡每月折扣租金1元(不足一月按一月计算)。

办卡时租车人应当在知晓和认可《扬州市公共自行车租赁须知》的前提下与常州永安公共自行车运营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签订公共自行车租车协议,并在绿杨骑行卡内预存租车诚信保证金300元、租车费30元、卡租金20元。解除协议时返还诚信保证金、剩余的租车费、卡租金余额。

第十八条 绿杨骑行卡实行一人一卡一车,本卡仅限办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给他人使用;如因将绿杨骑行卡借给他人使用或当事人租借的自行车转交他人骑行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该卡持有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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