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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经适房"门槛"再放宽 今年经适房补贴还是"二选一"

扬州晚报  2014-04-29 13:00

[摘要] 28日,市房管局正式发布了2014年度市区(不含江都)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与往年相比,公租房保障对象月收入由去年1800元放宽至1900元,经适房保障对象月收入从1300元放宽到了1400元。今年申请经适房,还是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

28日,市房管局正式发布了2014年度市区(不含江都)经济适用住房以及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与往年相比,公租房保障对象月收入由去年1800元放宽至1900元,经适房保障对象月收入从1300元放宽到了1400元。今年申请经适房,还是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28日,记者采访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对细则进行了解读。

公租房细则解读

哪些人可申请公租房?

根据细则,2014年度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为:人均月收入19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低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其中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性住房主要是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

公租房房源地点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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