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教育局5月20日正式对外发布《2012年扬州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意见》(下简称《意见》)发布。今年教育部门将给所有符合市区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指定学生就读的公办学校,确保每一个小学毕业生都有一个公办初中学位。
招生须在6月28日后进行
民办学校招生必须与公办学校同时在小学毕业考试(6月26日)后进行,招生时间为:6月28日—7月3日,凡在6月28日前进行的招生行为均属违规招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给违规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学校违规招生所收费用必须无条件全额退还学生,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树人、附中东校、梅中只能三选一
要求选择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梅岭中学的学生,只能选报其中1所学校。三所学校统一于6月28日至7月1日进行报名、录取、公布招生名单。
民办学校招收市区以外无《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学生,应要求学生提供书面入学申请,作出未被其他学校录取的保证。学生弄虚作假和学校违反该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民办初中超计划录取的学生不得建立学籍,中考时不具备定向指标生资格。
2012年扬州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日 期 | 工作内容 | 主办单位 |
6月5日前 | 审核批准、发布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 市教育局 |
6月13-14日 | 市区户籍在外地小学就读的毕业生要求回扬升学的及来扬投资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办理报名手续 | 市中招办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 ||
6月27日 | 公布市直中学施教区 | 市教育局 |
6月28日 | 给市区所有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 | 市中招办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 ||
各小学 | ||
2012-6-28-7月3日 | 各公办、民办学校同时招生 | 各初中学校 |
6月28-30日 | 特长生招生报名、录取 | 市中招办 |
有关学校 | ||
6月28日—7月1日 | 扬中树人、扬大附中东部分校、梅岭中学开展招生工作 | 各有关学校 |
6月29日 | 要求到市一中宏志班就读的学生,持有关资料,到市一中报名登记 | 市中招办 |
市一中 | ||
7月4 | 接待和处理有关初中招生来访、咨询 | 市中招办 |
—10日 |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 |
热点问答
一、民办公办初中何时招生?
今年我市继续坚持公办、民办初中一律实行免试入学,公办初中实行免试划区就近入学,民办初中实行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初中同时招生,市区所有公办、民办初中招生均在市区小学毕业考试(6月26日)后进行,市区初中招生时间统一为6月28日—7月3日。
二、初中招生如何报名登记?
招生对象在市区小学就读的,均由毕业学校集体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市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要求回扬升学的,持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手册等材料,到市区中招办(办公地点设在翠岗中学内)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间为:6月13-14日。
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市区初中就读的,持户口簿、父母在市区居住证明、父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合法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计划生育证明、小学生手册等材料,于6月13—14日到市区中招办报名。
三、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在扬上初中,如何安排?
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与扬州市民子女一样,享受市民待遇。市区中招办给所有符合条件外地来扬创业、务工人员子女发放《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学生在初中入学、就学、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时均享受与扬州市民子女一样的权利。
四、初中学校学籍管理有哪些规定?
各初中学校录取市区学生,均须凭初一新生《义务教育学位通知卡》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学籍。新生在公办学校办理注册登记或在民办学校缴费后,即取得该校正式学籍,学生不得无故退学,其他学校也不得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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