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距离地方版细则出台大限还剩4日,从深圳市金融、地税等单位获悉,4月1日起深圳市或将执行新的信贷政策,将二套房首付六成升至七成。备受关注的“对二套房交易征20%个税”也将同时推出,一位接近地税系统的人士称“会按照国务院的通知来执行,预计月底公布。”
税收:二套房20%核实征收
3月27日,在人满为患的深圳市房产交易中心收文办理大厅,随机采访了10位办理二手房过户的市民,其中有9位是因为担心多交税才提前买房,总价在130万-500万,如果在新政出台后卖家将税费转嫁给买家,购房预计要多付13万-50万。
从2011年7月起,深圳开始执行“交易差额核实征收”和“评估价核定征收”两条平行政策,市民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来缴税。“没有人会选择核实征收,这几年深圳房价涨得很快,差额征收肯定比总价核定要高。”链家地产总监徐枫曾表示。
从罗湖区、福田地税局了解到,深圳将严格执行“国五条细则”中对个人售房所得税按照20%计征的意见。一位接近地税系统的人士透露,月底将公布新的税收政策,但为了避免误伤刚需,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该人士表示:“深圳早已实施20%计税方法,相关实施办法不会有太大变化。”
按照国务院3月1日推出的“国五条细则”,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
“交易环节的税收可能会误伤刚需或者打击改善性居住的积极性。”曹取建议,可以对三套房以上的持有环节征税,这对打击投机投资才有实质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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