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打造国内首张网络信用卡的计划被央行紧急暂停,但是,从此前的“红包大战”,到后来的手机打车软件之争,阿里巴巴和腾讯这两大互联网巨头之间持续的龙争虎斗,已经展示了互联网金融创新的巨大威力。
四个方向规范发展
应如何看待互联网金融创新对一国经济产生的影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认为,判断一个金融产品要从三个层面:是否符合经济规律和投资规律,是否合规合法,是否有助于降低市场交易成本。
他谈到,首先,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创新产品,显著降低了交易成本,扩大了参与对象。其次,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互联网化的货币基金,余额宝背后的天弘基金并未做违背现行法律的事情,完全合规合法,如果认为它抢了银行的存款就要关停,那么市场上的货币基金也要关停。第三,判断余额宝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影响,要看贷款利率高的根源。贷款利率是市场供求决定的。现阶段,我国贷款利率高企,是因为很多房地产公司、政府投资项目对贷款利率不敏感,推升了市场的贷款价格。
因此,多位受访者认为,在余额宝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的正面效应已经开始显现、负面效应尚难有定论的情况下,切不可简单“封杀”了之。而是应该保持密切关注、谨慎支持。
他们同时强调,由于隐含风险,面对互联网金融创新呈燎原之势及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监管机构对互联网金融的新形态、新产品,在保障市场创新环境同时,也应敦促企业规范市场行为。
其一,一些基本合规要求仍须“警钟长鸣”。比如余额宝刚面世时,证监会曾公开指出其部分基金销售支付违反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局长焦瑾璞也曾表示,余额宝“风险提示不足”,而诸如网络安全、账户保密等“浅层”但却“基础性”的工作则更须加强。
此外有专家指出,互联网信息传播迅速,一旦有与网民资金安全相关的“风吹草动”引发恐慌,相应的信息澄清发布、紧急处置程序将备受考验。
其二,密切关注P2P模式风险。阿里小微金融研究院院长陈达伟认为,目前涉及到信用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在风险控制上更加敏感,比如P2P业务(即个人通过第三方平台在收取一定费用的前提下向其他个人提供小额借贷的金融模式)本身有坏账风险,其负面效应易放大延伸至互联网金融。
郭田勇认为,目前互联网金融的有些产品和方式,和民间放高利贷的没有本质区别,监管部门并非需要专门区分是否是互联网金融,建议进行合理分类、综合监管。
其三,货币基金的流动性管理不可放松警惕。海通证券研究报告称,一旦余额宝类产品发展到一定的体量,流动性管理压力会明显加剧。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承诺用户可随时消费,但其关联的货币基金每日收盘后才能进行结算。达到一定规模后,这些产品终端必须保留较大规模的备付资金,但这就会对货币基金流动性产生影响。而一旦遇到节假日等网民集中大量消费时,压力会尤为巨大。
最后,移动支付安全方面的相关立法工作亟待加强。阿里巴巴集团首席安全顾问余伟民提出,目前制作、贩卖木马已经形成了产业链,建议对大数据保护立法,对窃取数据的行为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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