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扬城工行、农行、中行三大银行宣布执行二套房新政后,建行、中信、招行、华夏等银行也都陆续接到了上级银行的通知,开始执行“二套房首付5成利率1.1倍”的新政。5月4日,邮储银行扬州分行也刚刚接到了总行的相关文件,从4月30日起开始执行房产新政意味着我市二套房彻底迎来“五成首付”。
金融土地相关政策
一、中央再次出重拳遏制房价:可暂停第三套房贷(4.18)
国务院17日发出的通知指出,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二、住建部:未获预售许可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4.20)
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通知》,要求各地切实负起责任,加大查处力度,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通知说,房地产市场监管是政府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对维护我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升温,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在10日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并严格按照预售方案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对已经取得预售许可,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对外公开销售或未将全部准售房源对外公开销售,以及故意采取畸高价格销售或通过签订虚假商品住房买卖合同等方式人为制造房源紧张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三、二套房贷认定标准根本性颠覆 新政"认房不认贷"(4.22)
银监会官员表示,新的房贷政策不会再以贷款记录来认定,而是以家庭拥有的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在此次“国十条”房贷新政出台前,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是否利用贷款购买住房,且贷款是否已还清”。而房贷新政的二套房认定将“以房为限,而不是以贷为限”。所谓一套房贷、二套房贷,首先购房单位是家庭而不是个人。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个家庭只要购买了一套房,再买房就叫二套。第三套房也是按家庭,不能证明是二套房的,那就是第三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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