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一、总则
1、修编目的
为顺应长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适应江都新时期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把握外部条件变化带来的发展机遇,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空间结构,确立城乡统筹发展的整体格局。
2、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主线,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人才资源为支撑,以民生幸福为根本,充分把握国家推动区域发展的战略时机,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进程,着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显著增强江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实力,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
3、规划重点
(1)加强区域协调,实现联合发展
研究江都在长三角一体化进程中、江苏沿江开发深入发展进程中、与扬州“同城化”发展进程中所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确定体现江都特点的区域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引导、空间组织形式和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2)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引导集聚发展
发挥市域综合交通优势,引导二、三产业和城镇空间集聚发展;合理划定交通分区,调控交通需求增长,落实公交优先措施,引导城市功能布局优化;培育交通枢纽,引导城市中心体系构建。
(3)优化市域空间组织,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综合评价城乡发展条件,统筹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引导城乡发展要素合理集聚,优化市域城乡建设空间和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4)提升城市功能,促进转型发展
巩固制造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在此基础上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民生事业,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快转型发展步伐。
(5)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保护性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及历史文化资源,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江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规划期限
基准年为2009年,现状数据以2009年底为准。
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远景展望至本世纪中叶。
5、规划范围
(1)规划区:江都市域范围,总面积1330.16平方公里(其中长江水域面积为9.51平方公里)。
(2)中心城区:由长江、夹江、西部市界、启扬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新通扬运河、花木大道、沪陕高速公路和东部市界围合的范围,面积约250.18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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